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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14-06-06

关于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院工[2009]1号

 

各系、部:

我院决定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26日举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会期一天半,届时请全体教职工参加,并踊跃报名参与教职工运动的比赛。教职工运动比赛项目规则见附件。

教职工在本系、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9月16日下午3点之前,各系部在当日下午下班之前,统一向学院工会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运动比赛项目和规则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会

                               ○○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运动会  通知

  抄送:院领导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会                  2009年9月10日

附件

教职工比赛项目及规则

、青年组(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女100米

2、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要求两男两女,两女分别跑第一和第三棒。参赛人员要求以系、部为单位,其中院办、总务部、人事部、宣就中心、财务部、学工部和土木系合并组对参赛,其余各单位各组成1个代表队。

3、女跳高男子跳高起始高度为1.20m女子起始高度为0.90m。

4、男、女跳远

5、男子铅球(5kg)

铅球(4kg)。

二、中老年组趣味比赛(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

1、飞镖比赛:队员站于镖盘前2.5米处,单手将飞镖掷出,进行两轮,每轮三镖,共6镖。

2、定点投篮:队员站于篮球场罚球线后,面对篮筐,进行10次投篮。

注: 所有项目都采用预决赛方式除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按成绩取前3名外,其他项目均按成绩取前6名。

 径赛项目到检录处检录;田赛及趣味项目直接到场地检录。

发表日期: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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