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榕教工<2018>43号》文件,《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工温暖工程一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经个人申报,阳光学院工会审核,拟推荐总务处后勤职工林春花为福州市教育工会春节送温暖慰问对象。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林春花,总务处宿舍楼管理员,女,年龄43岁,月工资:1600元。家庭成员3人,丈夫目前因身体原因在家待业未有收入,女儿就读罗星小学。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1月13日前向校工会反映。
校工会电话:0591-83973139、18359110809
阳光学院工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