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阳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小组。现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小组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小组的组成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为9名。经费审查小组成员为3名,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为3名。
二、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小组候选人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爱工会工作、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经费审查小组成员候选人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三、推荐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各代表团应认真组织对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小组成员推荐工作。
(二)各代表团应根据候选人条件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7名(其中至少1名应为女性),同时推荐经费审查小组候选人3名。候选人名单应于12月4日前报送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胡伟晨,电子邮箱:81383404@qq.com)。
(三)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单位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两代会”主席团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提交“两代会”代表大会选举。
阳光学院第一届两代会
暨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