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院工[2009]1号 
						  
						各系、部: 
						我院决定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26日举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会期一天半,届时请全体教职工参加,并踊跃报名参与教职工运动的比赛。教职工运动比赛项目规则见附件。 
						教职工在本系、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9月16日下午3点之前,各系部在当日下午下班之前,统一向学院工会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运动比赛项目和规则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运动会  通知 
						  抄送:院领导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会                  2009年9月10日 
						附件 
						教职工比赛项目及规则 
						一、青年组(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男、女100米 
						2、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要求两男两女,两女分别跑第一和第三棒。参赛人员要求以系、部为单位,其中院办、总务部、人事部、宣就中心、财务部、学工部和土木系合并组对参赛,其余各单位各组成1个代表队。 
						3、男、女跳高:男子跳高起始高度为1.20m,女子起始高度为0.90m。 
						4、男、女跳远 
						5、男子铅球(5kg) 
						女子铅球(4kg)。 
						二、中老年组趣味比赛(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 
						1、飞镖比赛:队员站于镖盘前2.5米处,单手将飞镖掷出,进行两轮,每轮三镖,共6镖。 
						2、定点投篮:队员站于篮球场罚球线后,面对篮筐,进行10次投篮。 
						注:① 所有项目都采用预决赛方式,除男女混合4*100米接力按成绩取前3名外,其他项目均按成绩取前6名。 
						② 径赛项目到检录处检录;田赛及趣味项目直接到场地检录。 |